证券代码:002916 证券简称:深南电路 公告编号:2020-101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司 2019 年度聘请致同事务所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该事务所恪守职责,能独立、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费用分别为 110 万元人民币、11 万元人民币,合计为 121 万元人民币。
二、拟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致同事务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 1981 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 6 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徐华,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 5 层。
致同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致同事务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致同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4 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致同事务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二)人员信息
致同事务所目前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196 名;截至 2019 年末
有 1,179 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800 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董旭,注册会计师,2003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 7 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董旭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孟俊峰,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 3 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孟俊峰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业务信息
致同事务所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19.9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4.8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3.11 亿元。对上市公司 2019 年报审计 194 家,收费总额 2.58 亿元,
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房地产业,致同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
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致同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董旭(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7 年,孟俊峰(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0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致同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冯忠军担任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冯忠军,注册会计师,1998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冯忠军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五)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事务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六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 2014 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董旭以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孟俊峰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拟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以通信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事务所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致同事务所作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继续聘任致同
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致同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以及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任期内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致同事务所以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按期按质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了真实、准确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综上所述,同意续聘致同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审计机构致同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以及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所述,同意续聘致同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以通信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