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6 证券简称:深南电路 公告编号:2019-009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9年1月14日,授予价格为46.37元/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限制性股票的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深南电路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二)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总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8,000.00万股的1.0000%。
(三)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任职深南电路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为本次激励方案的
激励对象,合计145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次授予限
授予股数 占公司当前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总量
(股) 股本比例
比例
1 张利华 副总经理 60,000 2.14% 0.02%
副总经理、董
2 张丽君 60,000 2.14% 0.02%
事会秘书
3 其他核心骨干(143人) 2,680,000 95.71% 0.96%
注: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深南电路对应的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实际收益超出约定水平的,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不再行使。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并注销;公司决定不回购的,激励对象将超出调控水平的收益上交上市公司后,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予以解锁。
(四)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
禁售期满次日起的3年(36个月)为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解锁:
可解锁数量占限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制性股票数量的
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3.3%
第二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3.3%
第三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3.4%
次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锁定期内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股票股利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股利的解锁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五)激励计划的解锁业绩条件
1、公司层面解锁时业绩条件
可解锁日前一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00%;
第一解锁期 以2017年为基础,可解锁日前一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1.00%;
可解锁日前一会计年度△EVA>0;
且前两项指标均不低于行业75分位值。
可解锁日前一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40%;
第二解锁期 以2017年为基础,可解锁日前一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1.00%;
可解锁日前一会计年度△EVA>0;
且前两项指标均不低于行业75分位值。
可解锁日前一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80%;
第三解锁期 以2017年为基础,可解锁日前一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1.00%;
可解锁日前一会计年度△EVA>0;
且前两项指标均不低于75分位值。
若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进行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计算发行当年净资产收益率时不考虑因发行证券募集资金对净资产的影响(即净资产为扣除证券发行当年证券发行募集资金后的净资产值);从证券发行次年起,解锁条件中的净资产收益率调整为不低于“证券发行当年的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解锁期内,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股权按照计划规定比例逐年解锁;若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当年不予解锁,未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在当期解锁日之后以授予价格统一回购并注销。
2、个人层面解锁时绩效要求
在本激励计划的解锁期内,激励对象在三个解锁日依次可申请解锁限制性股票上限为本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数量的33.3%、33.3%与33.4%,实际可解锁数量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如下:
等级 A B C D
解锁比例 100% 100% 60% 0%
当期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公司对于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评价方法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确定。
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不得参与本激励计划情形的,其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18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修订稿)》。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关于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19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资监管机
构批复的公告》,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获得国资委审核通过。
2019年1月1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9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出具了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三、董事会对关于符合本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层面授予时的业绩条件
2017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1.80%,行业50分位值为10.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增长率为62.29%,行业50分位值为11.25%。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高于行业50分位值且大于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增长率高于行业50分位值且大于10%;且△EVA大于0,公司层面的授予条件已满足。
行业样本公司名单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所确定名单的一致,具体如下: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主营产品类型
1 002463.SZ 沪电股份 电子元器件
2 002134.SZ 天津普林 电子元器件
3 002288.SZ 超华科技 电子元器件
4 603186.SH 华正新材 电子元器件
5 002579.SZ 中京电子 电子元器件
6 002636.SZ 金安国纪 电子元器件
7 300657.SZ 弘信电子 电子元器件
8 603386.SH 广东骏亚 电子元器件
9 002866.SZ 传艺科技 电子元器件
10 002913.SZ 奥士康 电子元器件
11 300739.SZ 明阳电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