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2-067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8 月 5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8 月 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5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2、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五号公司研发中心一楼视频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寅镐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64,284,483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09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64,284,343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09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4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32,340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32,200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4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陈寅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164,284,34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股份总数的 99.9397%。
陈寅镐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徐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164,284,34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获得 232,2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7%。
徐建国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王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164,284,34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获得 232,2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7%。
王超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梁流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164,284,34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获得 232,2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7%。
梁流芳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袁少岚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164,284,34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获得 232,2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7%。
袁少岚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徐寅子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164,284,34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获得 232,2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7%。
徐寅子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7 选举颜俊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164,284,34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获得 232,2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7%。
颜俊文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倪宣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164,284,34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获得 232,2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7%。
倪宣明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杨忠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164,284,34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获得 232,2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7%。
杨忠智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袁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164,284,34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获得 232,2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7%。
袁康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 选举苏为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164,284,34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获得 232,2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7%。
苏为科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俞伟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164,284,34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获得 232,2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7%。
俞伟樑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选举徐自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164,284,34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获得 232,2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7%。
徐自立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4,284,3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反对 1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7%;反对 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4,284,3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反对 1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7%;反对 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4,284,3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反对 1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397%;反对 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4,284,3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反对 1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7%;反对 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以上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7 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意通过。议案 4、议案 5、议案 6 属于
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孟令奇、杜丽平。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中欣氟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