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3-103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任期和选举方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普通股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公司本届董事会有权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公司本届监事会有权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单个提名人(合计持股3%以上的多名股东共同提名的,视为一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公司本届董事会有权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公司本届监事会有权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单个提名人(合计持股1%以上的多名股东共同提名的,视为一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三、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提名人在2023年12月20日17时前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审核相关文件,对提名人及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书面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对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审查意见,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当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条件,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独立董事提名人、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时,将按照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以供其审查。
四、董事任职资格
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具备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内容。
以上涉及相关期间的,相关期间的截止日为股东大会审议董事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2.独立董事候选人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次拟任职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3.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三)独立董事候选人必须保持独立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
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
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有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9.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人员。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记录: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4.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
6.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关于提名的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提名须以书面方式作出,提名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推荐表(原件,格式参见附件);
2.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持有股份的其他证明文件。
(三)提名的方式: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2023年12月20日17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公司办公室方为有效(以指定联系人收到时间为准)。
(四)如有需要,提名人和被提名人有义务配合公司进行对相关文件资料真实性的调查工作,以及根据公司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文件和材料。
六、联系方式及材料接收地址
联系部门:办公室
联系人:李瑛
电话:0757-83036288
传真:0757-83031246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
邮政编码:528000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5 日
附件: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推荐表
提名人: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是否符合相关任职资格:□是□否
简历(包括学历、专业资格、主要社会关系、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可另附纸张)
其他说明(如有):
注: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
提名人:(盖章/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