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2-119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
议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鉴于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产生两名新任董事,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限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尹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同意选举尹祥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尹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同意选举黄维义先生、王颖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黄维义先生、王颖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对公司第五届战略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为:尹祥先生、黄维义先生、王颖女士、何汉明先生、陈秋雄先生,尹祥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暨选举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设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选举尹祥先生、何汉明先生、冼彬璋
担任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暨选举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设立董事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选举尹祥先生、王颖女士、何汉明先生、陈秋雄先生、周林彬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成员,尹祥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运行机制,提高公司风险预防和控制能力,保障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安全稳定运行,会议同意制定《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2 年 12 月)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落实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工作,会议同意制定《董事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2 年 12 月)
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展情况,会议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佛山市三水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高要市管道天然气项目二期工
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12 月 31 日延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1)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三水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推进,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进度,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理财收入和利息收入及自有资金向佛山市三水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水能源”)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 万元,增资后三水能源注册资本由 24,402 万元增至 25,202 万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2)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肇庆佛燃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推进,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进度,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理财收入和利息收入及自有资金向肇庆佛燃能源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佛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400 万元,增资后肇庆佛燃注册资本由 29,088.22 万元增至 30,488.22 万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2)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
简历:
1.尹祥,男,中国国籍,1970 年 12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佛山市气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现任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海南众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尹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09,55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08%。经查询,尹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尹祥先生同时兼任公司股东海南众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尹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黄维义,男,中国国籍,香港居民,1951 年 8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
加拿大特许专业会计师、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士、香港及英国特许公司秘书、香港董事学会及英国燃气专业学会之资深会员。黄维义先生于 1997 年加入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之职,2013 年 2 月任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暨公用业务营运总裁、于2021 年 4月获委任为中华煤气副常务董事,并于2022年 6 月至今任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常务董事、現任港华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暨行政总裁、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并担任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多家内地附属公司董事长或董事,历任中国业务总监、内地公用业务总
监。黄维义先生曾连续于 2012 年及 2013 年入选福布斯“中国上市公司最佳 CEO
榜”。
截至本公告日,黄维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经查询,黄维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黄维义先生就职于公司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并担任其内地多家子公司董事职务,除此之外,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黄维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王颖,女,中国国籍,1971 年 5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曾任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2022 年 8 月更名为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华润五丰国通广东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国通物流城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广东国通物流城有限公司董事长、佛山市季华加油站有限公司董事。
王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颖女士就职于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担任其多家子公司、参股公司董事职务,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王颖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