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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9

佛燃能源: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5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辞职的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董事长陈永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永坚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陈永坚先生将继续履行职责至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离职后,陈永坚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陈永坚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截至本公告日,陈永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陈永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各项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8.67%股份)的提名函,提名黄维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维义先生简历见附件。

    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黄维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三、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维义,男,中国国籍,香港居民,1951年8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加拿大特许专业会计师、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士、香港及英国特许公司秘书、香港董事学会及英国燃气专业学会之资深会员。黄维义先生于1997年加入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之职,2013年2月至今任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暨公用业务营运总裁,並于2021年4月获委任为中华煤气副常务董事暨执行董事,现任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副常务董事及行政委员会委员、港华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暨行政总裁、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并担任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多家内地附属公司董事长或董事,历任中国业务总监、内地公用业务总监。黄维义先生曾连续于2012年及2013年入选福布斯“中国上市公司最佳CEO榜”。

    截至本公告日,黄维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黄维义先生就职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并担任其内地多家子公司董事职务,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黄维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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