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1-106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殷红梅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切尼尔公司签订天然气购销协议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与切尼尔能源国际销售公司(有限责任合伙)(CheniereMarketing International LLP,以下简称“切尼尔公司”)签署《液化天然气销售和购买协议》(LNG 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以下简称“SPA”)。会议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以公司为签署主体与切尼尔公司签署SPA,并指定下属子公司作为SPA的操作主体,负责实施合同的具体事宜;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计划,适时决策年度采购计划、支付货款等具体执行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上述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次SPA终止之日。
本次 SPA 为公司资源池引入多元化气源,有助于保障公司未来气源供应稳
定,开拓下游市场,促进城市燃气主营业务发展。公司作为买方属于颇具实力的城市燃气经营企业,经营稳健,具备 SPA 履约能力。切尼尔公司作为卖方,近年来在与众多的国际 LNG 客户的合作中保持良好的供货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买卖双方均具备足够的履约能力。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与切尼尔公司拟签订液化天然气购销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中银粤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佛山海铂星五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广东粤财佛燃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投资100,000万元设立广东粤财佛燃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最终核定为准),其中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49,000万元人民币,持有49%份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