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911 深市 佛燃能源


首页 公告 佛燃能源:关于公司与切尼尔公司拟签订液化天然气购销协议的公告

佛燃能源:关于公司与切尼尔公司拟签订液化天然气购销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4

佛燃能源:关于公司与切尼尔公司拟签订液化天然气购销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1-107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切尼尔公司拟签订液化天然气购销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尚未签署,正式协议经签约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价格风险、汇率风险、地缘政治和接卸窗口风险等主要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运用如套期保值、汇率掉期、国际转运等手段降低风险,详见本公告“六、风险提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协议的履行对 2021 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一、协议概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华源能国
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与切尼尔能源国际销售公司(有限责
任合伙)(Cheniere Marketing International LLP,以下简称“切尼尔公司”)
签署《液化天然气购买和销售协议关键条款》(HEADS OF AGREEMENT LNG 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 AND JOINT COLLABORATION,以下简称“HOA”),双方签
署完成后在有效期(2020 年 11 月 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就正式的天然
气购销协议条款进行磋商及谈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子公司与切尼尔公司签署<液化天然气购买和销售关键条款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3)。

    为抓住机遇适时与上游大型资源商合作采购液化天然气(liquifiednatural gas,以下简称“LNG”),引入多方气源及多种价格指数优化资源池的
组合配置。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与切尼尔公司签订天然气购销协议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与切尼尔公司签署《液化天然气销售和购买协议》(LNG 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
以下简称“SPA”),供应期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42 年 12 月 31 日,每个合
同年采购 4 船 LNG 船货,供应期内拟采购总量不超过 80 船,总货量不超过 32,000
万百万英热单位(折合 608 万吨)。SPA 尚未签署,正式协议经签约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以公司为签署主体与切尼尔公司签署 SPA,
并指定下属子公司作为 SPA 的操作主体,负责实施协议的具体事宜;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计划,适时决策年度采购计划、支付货款等具体执行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上述授权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本次 SPA 终止之日。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英文                        中文

 公司名称  Cheniere Marketing              切尼尔能源国际销售公司
            International LLP                (有限责任合伙)

 总法律顾问 Sean Markowitz                  肖恩 马科维茨

 注册资本  £1,000                          1,000 英镑

 主营业务  Trading and Marketing of LNG,    液化天然气的贸易和营销,
            andLNG Shipping Operations      液化天然气运输业务

            3rd Floor, the Zig Zag Building, 英国伦敦维多利亚大街

 注册地址  70 Victoria Street,London, SW1E  第 70 号 Zig Zag 大厦 3 楼
            6SQ, United Kingdom

 关联关系  公司与切尼尔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

    2018 年-2019 年,公司未与切尼尔公司发生类似交易;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与切尼尔公司共发生交易金额 4576.47 万美元;2020
年与切尼尔公司交易金额占公司 2020 年度天然气采购金额的 1.11%,2021 年 1
月-9月与切尼尔公司交易金额占公司2021年1月-9月天然气采购金额的3.25%。
    3.履约能力分析

    切尼尔公司是 Cheniere Energy, Inc.(以下简称“切尼尔能源公司”)下
属全资子公司,向国内外大型天然气企业长期供应 LNG 货物,具有良好的供应记录。切尼尔公司履约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协议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主体:

    买方: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切尼尔能源国际销售公司(有限责任合伙)

    2.生效条件:

    经签约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3.供应期: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42 年 12 月 31 日止。

    4.采购量:

    每个合同年采购 4 船 LNG 船货,供应期内拟采购总量不超过 80 船,总货量
不超过 32,000 万百万英热单位(折合约 608 万吨)。

    5.采购价格:

    采购价格与纽约商品交易所(New York Mercantile Exchange) 亨利枢纽
Henry Hub 天然气期货合约结算价格(以下简称“HH 价格指数”)挂钩,由与HH 价格指数挂钩部分、液化费用及运输费用组成。

    6.货款结算方式:支付货款的币种为美元,买方在收到卖方发票的约定期限内向卖方支付货款。

    7.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包括与其存在有关的任何问题,有效性或终止应由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根据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并最终解决。

    8.主要违约责任:

    若卖方发生未能供应LNG船货或供应不符合气质要求的LNG等未能履行协议义务的情形,买方有权根据 SPA 具体条款提出赔偿。

    若买方发生未能提取 LNG 船货等未能履行协议义务的情形,卖方有权根据
SPA 具体条款提出赔偿。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拟签署的 SPA 为公司日常经营采购协议,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年度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 SPA 的签署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
行该协议而对对手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3.本次与切尼尔公司签署 SPA,将引入多元化气源采购渠道,有利于公司进
一步分散采购风险,落实稳定的上游资源供应量。供应期内公司可利用 SPA 开展国际 LNG 船货贸易,丰富公司业务范围与模式。本次拟签署 SPA 对公司未来业务市场拓展提供了长期稳定的气源,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五、董事会对协议必要性、公司和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的分析说明

    本次 SPA 为公司资源池引入多元化气源,有助于保障公司未来气源供应稳
定,开拓下游市场,促进城市燃气主营业务发展。公司作为买方属于颇具实力的城市燃气经营企业,经营稳健,具备 SPA 履约能力。切尼尔公司作为卖方,近年来在与众多的国际 LNG 客户的合作中保持良好的供货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买卖双方均具备足够的履约能力。

    六、风险提示

    1.SPA 签署对公司当期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2.SPA 价格公式与 HH 价格指数挂钩,当市场发生异动时,将导致 HH 价格指
数波动,影响采购价格。

    3.SPA 项下款项结算币种为美元,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可能受国际形势变化及
货币政策调整影响。

    4.SPA 交易对手方为境外企业,SPA 的履行风险或采购成本可能受未来国际
形势影响而发生变化。

    5.LNG 接收站接卸窗口的数量及时间可能与 SPA 项下 LNG 船货不匹配的风
险。

    公司将积极采取运用如套期保值、汇率掉期、国际转运等手段降低采购成本波动风险。公司经营管理层及业务核心团队将持续关注环境与形势变化,有效控制因外部因素导致的风险。

    七、其他相关说明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君合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拟
与切尼尔公司签署的 SPA 有关事宜出具了《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法律意见》,就相关内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的法律意见如下: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CMI 是一家根据英格兰及威尔士法律有效注册并存续
的有限责任合伙;《LNG 购销合同》项下的义务构成有法律效力、有约束力及可强制执行的合同义务;《LNG 购销合同》尚待合同双方签署。”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法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备查文件

    《LNG 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液化天然气销售和购买协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