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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30

佛燃能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1-094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1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7月7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及增加授信担保金融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子公司提供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58,52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和2021年6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和《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佛燃”)在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申请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保证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21)。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为前海佛燃在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申请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提供保证担保的最高限额由上述人民币壹亿元整增加至人民币贰亿元整。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在授信额度内向
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对前海佛燃9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前,公司对前海佛燃的担保余额为32,416.08万元;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对前海佛燃的担保余额为42,416.08万元,前海佛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47,583.92万元。针对本次担保,前海佛燃为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嘉慧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香江金融中心大厦2105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

    主营范围: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电能、热能、新能源、节能环保技术开发、服务、咨询及销售等。

    股权结构:前海佛燃于2017年2月15日注册成立,是公司全资设立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1,539.21万元,负债总额29,578.49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9,578.4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万元;净资产11,960.72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192,961.84万元,利润总额10,713.89万元,净利润8,022.95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资产总额70,702.69万元,负债总额61,676.10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1,647.26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万元;净资产9,026.58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299,555.02万元,利润总额6,621.14万元,净利润4,965.86万元。

    前海佛燃无信用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无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为:
    1、保证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3、被担保的债务人: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

    4、保证担保的范围: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402,911.43万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130,354.7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38.94%。

    2、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3、公司已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中除为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而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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