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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31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燃股份” 、 “ 发行人” 或“公
司”)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 第 135 号〕)、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 2016〕 7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
则》(中证协发〔 2016〕 7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中
证协发〔 2016〕 7 号)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深证
上〔 2016〕3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 深证上〔 2016〕
3 号) 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
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公布的《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 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
重点关注。
1、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
河证券”、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或“主承销商”) 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
询价结果,对所有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的按拟申购数量由
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申
购电子化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向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
价,剔除的数量将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若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
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 10%。 剔除部
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2、 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同时进行,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
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应当自行选择参与网下或网上发行,不得同时参与。
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9 日( T 日)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15-11:30, 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4、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网下获配
投资者应根据《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
售结果公告》,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 T+2 日) 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上中签投资者应依据《 佛山市燃
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1 月 13 日日终( T+2 日)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
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
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 十、中止发行情况”。
6、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
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重要提示
1、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对行业的划
分,公司所处行业属于“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D45) ”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
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 佛燃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股) (以下简
称“ 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921号文核准。 本次发
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银河证券”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或“主承销商” )。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佛燃股份”,
股票代码为002911,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及网上发行。
3、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4、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 T-5日) 及2017年11月3日( T-4
日)每日9:30-15:00。
5、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
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
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即 2017 年 11 月 1 日( T-6
日)的 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信息的登记备案工作且已开通深
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CA 证书,并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配售对象的资
金配号。
6、市值要求:网下投资者在2017年10月31日( T-7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
日持有的深市非限售股票的日均市值不少于6,000万元(含)可参与网下询价和
申购;网上投资者2017年11月7日( 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持有的深市非
限售A股流通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可在2017年11月9日( T日) 参与本次发
行的网上申购。
7、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
询价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
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
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
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 拟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网下投资者须在2017年11月1日( T-6日)中午
12:00前通过银河证券IPO网下投资者报备系统提交核查材料。 具体操作方式请
见“二、(二)询价申请文件的提交方式”。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 佛燃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股)(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921号文核准。 本次发
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佛
燃股份”, 股票代码为002911,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及网
上发行。
2、 本次发行不超过 5,600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0.07%。
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3、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
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 )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3,9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0%;网
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68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0%。
4、 只有符合本公告“二、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的相关安排” 中相关条件的
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
5、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 日( T-5 日) 及 2017 年 11 月 3
日( T-4 日)每日 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 网下投资者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进行价格申报,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
申购数量等信息,且只能有一个报价。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
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拟申购数量的,应当
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
每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最低拟申购数量为 150
万股,超过 150 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 万股的整数倍,且累计拟申购数量不得超
过 800 万股。
6、发行人及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 T-1 日)进行
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 2017 年 11 月 7 日 ( T-2 日)
刊登的《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本次
发行不举办现场推介会。
7、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在 2017 年 11 月 8 日( T-1 日)《 佛山
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中披露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
等信息。《发行公告》中公布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须参与网下申购。
8、 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9 日( T 日)。网下、网
上投资者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应当自行选择参与网下或网上发行,
不得同时参与。 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发行。
9、 网下投资者应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 T+2 日) 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
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当日 16:00 前到
账。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
象的获配股份全部无效。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
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其全部获配股份进行无效处理。 未及时足额缴纳申
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
告中国证券业协会。
10、 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
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17 年 10 月 31 日( T-7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 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日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11、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7 日
2017 年 10 月 31 日(周二)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网下投资者提交询价申请文件
T-6 日
2017 年 11 月 1 日(周三) 网下投资者提交询价申请文件截止日( 12:00 截止)
T-5 日
2017 年 11 月 2 日(周四) 初步询价起始日( 9:30 开始)(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T-4 日
2017 年 11 月 3 日(周五) 初步询价截止日( 15:00 截止)(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T-3 日
2017 年 11 月 6 日(周一)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T-2 日
2017 年 11 月 7 日(周二)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2017 年 11 月 8 日(周三)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17 年 11 月 9 日(周四)
网下申购日( 9:30-15:00)
网上申购日( 9:15-11:30, 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网上申购配号
日期 发行安排
T+1 日
2017 年 11 月 10 日(周五)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 日
2017 年 11 月 13 日(周一)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