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2-057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 77 人,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共计
881,688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197,580,379 股(其中:A 股 197,251,032 股,
非上市外资股 329,347 股)的 0.446%,占公司 A 股总股本 197,251,032 股的
0.447%。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97,580,379 股(其中:A 股 197,251,032
股,非上市外资股 329,347 股)变更为 196,698,691 股(其中:A 股 196,369,344
股,非上市外资股 329,347 股)。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6.82 元/股。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
总金额为 6,013,112.16 元。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司将在后续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8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73.41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383.41 万股,预留 90.00 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总人数为 115 人,授予价格为 8.60 元/股。
2、2019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同意变更<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变更<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同时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479.28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419.28 万股,预留 60.00 万股,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00 人,授予价格为 6.96 元/股。
3、2019 年 5 月 6 日,公司通过内部系统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
以公示。公示时间自 2019 年 5 月 6 日至 2019 年 5 月 16 日,时限超过 10 日。公
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9 年 5 月 17日,公司披露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4、2019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同意首次授予向执行董事及其他关联人士授予限制性 A 股股票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479.28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419.28 万股,预留 60.00 万股,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总人数为 100 人,授予价格为 6.96 元/股。
5、2019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授予条件成就,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本次审议通过经调整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394.06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334.06 万股,预留 60.00 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总人数为 84 人,授予价格为 6.96 元/股。
6、2019 年 7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授予日为 2019 年 6 月 21 日,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7 月 12 日。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为 84 人,授予的股份数量为 334.06 万
股,授予价格为 6.96 元/股。
7、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能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涉及的 77 名激励对象合计所持的 874,728 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7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424,840 股。
9、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在符合条件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全部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0、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成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11、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A 股
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能满足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涉及的 76 名激励对象合计所持的 869,508 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1 名已退休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2,180 股。
13、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在符合条件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全部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二、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说明及回购注销数量
1、激励对象离职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 1 人因退休离职不再在公司任职,根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规定:“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不再在公司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个人所得税。”,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 12,180 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占本激励计划合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比例的 0.36%,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197,580,379 股的 0.00616%,占公司 A 股总股本 197,251,032 股的 0.00617%
2、未达业绩考核目标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解除限售条件的
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以 2018 年经合理调整后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因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初完成了东方乳业 82%股权的收购,成为东方乳业唯
一股东,将东方乳业纳入合并范畴,未来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将合并东方乳业数据。为保证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之未来行权业绩考核指标的准确性、合理性和科学性,
假设公司于 2018 年初即完成对东方乳业 82%股权收购,即 2018 年 1 月起合并东
方乳业,合理调整公司 2018 年度营业收入,并以合理调整后的 2018 年度营业收入为本次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比较基准。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公司 2018 年度经合理调整后的营业收入为 83,648.94万元。
经审计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 73,982.07 万元,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的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
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利息回购注销。”的规定,公司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76 名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869,508 股,占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