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1-109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在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经公司事后核查发现,下属全资子公司西安东方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东方乳业)收到的西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出具的处罚文件为《行政处罚告知书》。
现将公告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1、对《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标题的更正:
更正前: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
更正后: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告》”
2、对“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西安东方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东方乳业)近日收到西安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西市监罚告〔2021〕0289
号)。现将处罚情况公告如下”的更正:
更正前: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西安东方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东方乳业)近日收到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西市监罚告〔2021〕0289 号)。
现将处罚情况公告如下:”
更正后: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西安东方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东方乳业)近日收到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告知书》(西市监罚告〔2021〕0289 号)。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3、对“二、行政处罚主要内容”的更正:
更正前:
“二、行政处罚主要内容”
更正后:
“二、行政处罚告知书主要内容”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它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出现。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