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解除质押及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
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
邹榛夫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接到了控
股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化学”)的通知,获悉其将所
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
股东名称 东或第一大股 本次解除质押数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日 解除质押日 质权人
东及其一致行 量(股) 份比例 股本比例
动人
5,500,000 3.68% 1.38% 2022 年 12 月 2024 年 7 月 海通证券股
安泰化学 13 日 16 日 份有限公司
是 17,388,000 11.64% 4.36% 2022 年 8 月 2024 年 7 月 国海证券股
25 日 18 日 份有限公司
邹榛夫 1,999,997 23.94% 0.50% 2022 年 12 月 2024 年 7 月 海通证券股
13 日 16 日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24,887,997 15.78% 6.24% - - -
备注: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398,845,123 股。
二、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是否
股股东或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为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 质押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充质 日 期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致行动人
办理解 浙江银通典
18,750,000 12.56% 4.70% 2024 年 7 除质押 当有限责任
月 16 日 手续之 公司
日止 自身
安泰化学 是 否 否 资金
办理解 浙江农发小 需求
11,150,000 7.47% 2.80% 2024 年 7 除质押 额贷款股份
月 17 日 手续之 有限公司
日止
备注:上述质押的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安泰化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累计被质押 占其所 情况 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份数量 持股份 占公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
(股) 例 股本比例 份限售和 质押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押
(股) 比例 限售和冻结
冻结数量 股份 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 比例
安泰化学 149,325,614 37.44% 81,508,000 54.58% 20.44% 0 0.00% 0 0.00%
邹榛夫 8,354,210 2.09% 0 0.00% 0.00% 0 0.00% 6,265,657 75.00%
合计 157,679,824 39.53% 81,508,000 51.69% 20.44% 0 0.00% 6,265,657 8.23%
备注:上述股东邹榛夫先生所持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未存在司法冻结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与公司生产经
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57,54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 36.49%,占公司总股本 14.43%,融资金额为 10,69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81,508,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 51.69%,占公司总股本 20.44%,融资金额为 13,69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还款资金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具备相应的
偿还能力。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
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公司控股股东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展期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股份或保证金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