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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泰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集泰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
定进行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并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情况

  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邹榛夫先生、邹珍凡先生、孙仲华先生、林武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情况

  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松林先生、吴战篪先生、唐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其中吴战篪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徐松林先生、吴战篪先生、唐茜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1、上述董事候选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4 名为非
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4、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一届董事会前,现任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务。

    四、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邹榛夫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 1961 年 2 月,研究生学历。1979 年至 1986
年就读于武汉大学化学系有机化学专业,获得学士、硕士学位。1986 年至 1988年期间在中科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工作,从事海洋化学研究;1989 年至今,创办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2006 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市逸泰园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省南方珞珈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邹榛夫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354,210 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 98.13%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榛夫先生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邹珍凡先生为兄弟关系,除前述情况外,邹榛夫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措施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邹珍凡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1 年 3 月,本科学历。1991 年至 1995 年
就读于湖南大学土木系给水排水专业。1995 年至 1997 年在广州市市政工程二公
司任施工员,1997 年至 2011 年 9 月历任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市场部项目经
理、市场总监、总经理;2009 年 12 月起任广州市逸泰园林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 12 月起任广州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 年起任兆舜科技(广东)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 年 9 月至 2018 年 5 月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8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2021 年 10 月至今担任政协第二届广州市黄埔区委员会委员,2022 年 1 月至今担任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邹珍凡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72,480 股。邹珍凡
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为兄弟关系,除前述情况外,邹珍凡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措施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孙仲华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6 年 10 月,大专学历。1995 年至 1998
年就读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贸易经济专业。1998 年至 1999 年任职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人教处,1999 年至 2006年历任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技术服务代表、副厂长、市场部项目经理、北京子公司总经理、销售总监,2006 年至 2014 年历任公司销售总监、采购总监。现任政协第三届广州市从化区委员会委员,兼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广州泓泰科技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兆舜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经理、广州市神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安徽集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安庆诚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孙仲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29,131 股。孙仲华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措施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林武宣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 1962 年 6 月,大专学历。1981 年至 1984 年
就读于广东省煤炭工业学校,1991 年毕业于暨南大学经济学院。1984 年至 1994年在佛冈县煤矿从事技术和统计工作,获助理工程师职称,1994 年至 2010 年在广东顺安达太平货柜集装箱厂有限公司担任经理,2010 年至 2015 年在佛山市顺德区基雄五金制造有限公司担任经理,2015 年至 2019 年在广东顺德一览包装有限公司担任经理,2018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林武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2,268 股。林武宣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措施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松林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4年10月。1988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法学博士。1988年8月至今历任华南理工大学社科系讲师、教授、法学院副院长、法学院院长、法学院教授委员会主席;2012年9月至2014年9月在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任兼职教授;2015 年5月至2017年5月在英国萨里大学法学院任兼职教授。2021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广州市政协法律顾问。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徐松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徐松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措施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5.5 条的不良记录,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徐松林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及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徐松林先生具有独立性,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5.4 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吴战篪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5年10月,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2006年至今在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历任讲师,副教授,现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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