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关于核准广州集泰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字[2020]2581 号文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
行 32,715,375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9.17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88.75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9,000,000.00 元(含增值税)后(应支付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22,000,000.00 元(含增值税),实际支付人民币 19,000,000.00 元(含增值税),差额人民币 3,000,000.00 元(含
增值税)已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支付),实际收到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0,999,988.75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经缴存至本公司在平安银行广州科学城科技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为 15008336747371)。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4 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42229 号验资
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金额 270,186,337.15 元(人民币元,下
同),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215,930,925.52 元,本年度使用 54,255,411.63 元。本年度使用资金中包括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6,441,811.63 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6,813,600.00 元,以及本期退回公司一般户的 1,000,000.00 元(系公司于 2022 年归还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时多转入的款项)。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0,183,591.71 元,与实际剩余募集资金净额 7,143,840.28 元的差异金额为 3,039,751.43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及
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
计获得 3,043,746.19 元利息收入。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中性硅酮密封胶 15,000 吨和改性硅酮密封胶 15,000 吨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681.36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节余募集资金 1,681.36 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广州集泰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5008336747371;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科学城科技支行)余额为 10,179,476.69 元;子公司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115.02 元,(账号:38830188000082456;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西支行)。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合计 1,018.36 万元,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其中 1,017.95 万元将用于项目建设待支付尾款。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核对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17 年度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学城科技支行开设了账号为 15008336747371 的银行专项账户和从化兆舜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西支行开设了账号为 38830188000082456 的银行专项账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会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监事会和总经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从化兆舜”)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与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学城科技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节余募集资金 1,681.36 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尚未使用募集
资金总额合计 1,018.36 万元,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其中 1,017.95 万元将用于项目建设待支付尾款。
账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账号 专户余额
(人民币元)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广州科学城科技
支行 15008336747371 10,179,476.69
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黄埔大道西支行 38830188000082456 4,115.0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中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计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备案情况
投资总额 拟投资额 投资总额
年产中性硅酮密封 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集泰
胶80,000吨和改性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化工股份 29,054.79 29,054.79 20,387.48
硅酮密封胶30,000 有限公司 证》(备案号:2019-440117-
吨项目 26-03-027557)
广州从化 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产双组份硅橡胶
兆舜新材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15,000吨和乙烯基 料有限公 7,359.16 7,359.16 7,350.00 证》(备案号:2019-440117-
硅油8,000吨项目 司
26-03-064615
合计 36,413.95 36,413.95 27,737.48
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
目投资规模并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调整后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规划、产业布局战略调整以及项目实际进展状况,结合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情况,将“年产中性硅酮密封胶 80,000 吨和改性硅酮密封胶 30,000 吨项目”调整为“年产中性硅酮密封
胶 15,000 吨和改性硅酮密封胶 15,000 吨项目”,并将“年产双组份硅橡胶 15,000 吨和乙
烯基硅油 8,000 吨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调整后募投项目。具体详见本报告附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