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7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集泰股份 股票代码 00290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吴珈宜 罗红姣
办公地址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翔一路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翔一路
62 号自编六栋二楼、五楼 62 号自编六栋二楼、五楼
电话 020-85532539 020-85532539
电子信箱 jitaihuagong@jointas.com jitaihuagong@jointas.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35,932,424.75 733,089,703.67 -13.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452,521.62 1,307,586.58 699.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9,146,522.04 -1,891,041.92 583.68%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2,493,327.91 -84,174,227.09 186.1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81 0.0035 702.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81 0.0035 702.8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2% 0.16% 1.06%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965,736,104.31 1,889,793,994. 4.02%
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49,571,216.86 854,319,141.81 -0.5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4,590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广州市安泰化 境内非国有 40.06% 149,325,614 0 质押 72,496,000
学有限公司 法人
邹榛夫 境内自然人 2.24% 8,354,210 6,265,657 质押 2,000,000
广州集泰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1.58% 5,894,989 0
-第三期员工
持股计划
张勤 境内自然人 0.92% 3,441,835 0
黄胜 境内自然人 0.82% 3,040,200 0
邹珍美 境内自然人 0.71% 2,634,598 0
马银良 境内自然人 0.70% 2,620,786 2,620,786
何思远 境内自然人 0.44% 1,633,372 0
JPMORGAN
CHASE 境外法人 0.40% 1,491,375 0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邹珍凡 境内自然人 0.37% 1,372,480 1,029,360
1、本公司股东邹榛夫系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2、本公司股东邹榛夫、邹珍美、邹珍凡为兄妹、兄弟关系;
的说明 除上述外,公司未知悉其他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1、公司股东安泰化学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32,525,614 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保证券账户持有 16,800,000 股,合计持有 149,325,614 股;
明(如有) 2、公司股东黄胜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3,040,200 股,合计持有 3,040,2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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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1、公司关于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行政许可申请已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被中国证监会予以受理,并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对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610 号)进行了回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2022-079、2022-087)。
2、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
前已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 2,860.354932 万元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中扣减,考虑调减金额保留两位小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28,0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25,139.64 万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2023-053)。
3、公司于 2023 年 7 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