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
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公司截至 2022 年 3 月31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于 2020 年10 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字[2020]2581 号文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32,715,375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17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88.75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19,0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应支付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22,000,000.00 元(含增值税),实际支付人
民币 19,000,000.00 元(含增值税),差额人民币 3,000,000.00 元(含增值税)已于2020 年 7
月 28 日支付),本公司于2020年 12 月24日实际收到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0,999,988.75
元。前次募集资金已经缴存至本公司在平安银行广州科学城科技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为 15008336747371)。
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4 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25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42229号验资报告。
2021年1月14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3,500,000.00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从
化兆舜”)进行增资。增资款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1 日,增资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 年 1 月 25日出具大华验资[2021]070002 号验资报
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西支行,账号为3883018800008245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从化兆舜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已于 2021 年 1 月18 日与平安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学城科技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及四方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
行。
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金额人民币 215,060,516.49 元,其中累计
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总额为 110,390,705.17元,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 元,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发行费用 3,962,264.15 元(不含税),支付验资费及信息披露费 707,547.17 元。募集
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68,602,557.46 元,与实际剩余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5,939,472.26 元
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2,663,085.20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及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收益
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31 日止,本公司具体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净额 止余额
平安银行广州科学城科技 广 州 集 泰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支行 280,999,988.75 2,592,022.34 62,642,182. 42
1500833674737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
司广州黄埔大道西支行 71,062.86 5,960,375.04
38830188000082456
合计 280,999,988.75 2,663,085.20 68,602,557. 46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本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承诺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公司扩
展相关业务。募集资金截至 2022 年 3 月 31日止实际使用情况与《2020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二次修订稿)》承诺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1年1月14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的自筹资金 25,594,543.78 元及发行费用
3,962,264.15 元(不含税)。该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
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535 号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已于 2021 年 2 月 3 日置换完毕。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本公司将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2021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本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4 日与平安银行广州科学城科技支行签约存款增值服务阶梯财富账户 A 业务,该理
财合同于 2022 年 1 月18 日解约。
2022 年 1 月 13 日本公司召开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6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使用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与平安银行广州科学城科技支行签约存款增值服务阶梯财富账户 A
业务,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2021年4月27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
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使用 1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2 年 1 月 13 日本公司召开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已使用 1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余人民币 68,602,557.46 元,将继续
用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见“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本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 2020 年至今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五、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募集资
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1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