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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7

集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4:30 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 62 号 C
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4、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2 年 6 月 18 日届满,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的利益,切实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激励作用,公司拟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在 2022 年

6 月 18 日的基础上展期 12 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 2023 年 6 月 18 日。

  公司已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 12 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 2023 年 6 月 18 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公司董事邹榛夫先生、
孙仲华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总经理邹珍凡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拟继续聘任罗鸿桥先生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继续聘任吴珈宜女士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罗鸿桥先生、吴珈宜女士的任期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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