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
知。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下午 14:30 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 62 号 C
座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4、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正文>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编制程序、季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任期为三年,到期需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提名,本届董事会推荐:邹榛夫先生、孙仲华先生、林武宣先生、周乔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一届董事会前,现任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务。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逐个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邹榛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选举孙仲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选举林武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关于选举周乔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邹榛夫先生、孙仲华先生、林武宣先生、周乔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任期为三年,到期需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本届董事会推荐:徐松林先生、吴战篪先生、唐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一届董事会前,现任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逐个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徐松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选举吴战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选举唐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在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徐松林先生、吴战篪先生及唐茜女士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第 1 次职工代
表大会,就拟实施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关联董事邹榛夫、邹
珍美、孙仲华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5、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关联董事邹榛夫、邹
珍美、孙仲华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若在实施过程中,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股票购买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关联董事邹榛夫、邹
珍美、孙仲华回避)。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董事会同意将董事会成员人数调整至 7 人,同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改后条款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除对公司章程中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