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3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和2018年11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2018年12月5日,公司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18年12月12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71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2%,最高成交价为12.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8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472,672.6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