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1-057
债券代码:128069 债券简称:华森转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森制药”或“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向成都奥睿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睿药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利率 4%,借款期限届满一次性还本付息(可提前还款)。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义务
名 称:成都奥睿药业有限公司
住 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和民街 16 号 2 号楼 9 层 901、
902 号,10 层 1001、100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黄奇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肆仟伍佰贰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 年 07 月 03 日
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股东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及知识产权出资 1,704 37.70%
杨胜勇 知识产权出资 2,816 62.30%
合计 4,520 100%
奥睿药业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总资产为
3,921.58 万元,净资产为 3,853.30 万元。2021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45.02 万元,
净利润为-502.20 万元。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胜勇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奥睿药业为初创企业,目前经营状况稳定且在研项目正常推进,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杨胜勇及总经理黄奇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奥睿药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上一年度资助情况:上一年度公司未对奥睿药业提供财务资助。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本金:人民币 500.00 万元
(二)期 限:不超过 6 个月
(三)利 率:4%
(四)用 途:仅用于奥睿药业日常生产经营,不得用于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
股权/债权投资或购置固定资产(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除外)
(五)还款安排:借款期限届满一次性还本付息(可提前还款)
(六)债权担保:奥睿药业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杨胜勇、总经理黄奇就本次借款向华森制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因乙方违约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华森制药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等】以及其他奥睿药业应付的费用。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含提前届满情形)之日起 2年。
若奥睿药业发生未依约履行偿债义务的情形,华森制药有权直接向杨胜勇和/或黄奇追偿。
(七)协议生效: 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向奥睿药业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奥睿药业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杨胜勇及总经理黄奇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对借款提供保证。公司管理层将定期关注奥睿药业的财务与资金状况,把握相关风险控制,确保财产安全。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奥睿药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
过 6 个月,利率 4%,借款期限届满一次性还本付息(可提前还款)。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奥睿药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6 个月,
利率 4%,借款期限届满一次性还本付息(可提前还款)。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参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杨胜勇及总经理黄奇就本次借款向华森制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