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906 深市 华阳集团


首页 公告 华阳集团: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华阳集团: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27

华阳集团: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将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阅,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
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我们同意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魏志华(签名):

    罗中良(签名):

    毛蕴诗(签名):

                                                    2021 年 10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