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5 证券简称:金逸影视 公告编号:2021-008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金逸影视”)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决议有效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委托理财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该额度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实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增减。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阶段性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
券投资基金、以及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证券相关的投资。
上述投资品种风险较低,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手段。
(四)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五)决议有效期
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六)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次事项需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与受托方之间的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的后续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情况。
二、委托理财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
虽然委托理财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资金情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操作风险
委托理财事项具体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可能会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委托理财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将通过严格的内部审批机制进行控制。
3、法律风险
在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中,可能会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公司将加强合同条款的专业审核,严控法律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实施风险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业务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业务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3、公司在具体实施时,由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法律部负责理财合同的审核,对投资理财产品发售机构的背景进行调查并给出法律意见;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并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审计、监督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意见为主。同时,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委托理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公司将依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首先保证流动资金充足,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并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将重点考虑现金流情况,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进行委托理财,决议有效期为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委托理财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委托理财将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将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
财,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五、备查文件
1、《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