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决议
一、会议时间:2014年5月6日
二、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决议事项
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文主持,公司监事
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再次修改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影院投资项目”,如果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募集资金项目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自筹解决。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董事会决议由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通过。
公司现任董事成员及其签字:
(后附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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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之签章页)
李晓文 李根雄 易海 黄瑞宁
杨伟洁 李晓东 冼剑雄 唐清泉
夏斌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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