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许世雄先生、许燕鸣女士、许亮先生、钱文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胡小龙先生、苟卫东先生、李荻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3、经核查,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同意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上述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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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远明 胡小龙 苟卫东
2021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