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56 号)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已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4.13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494,5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9,319,3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35,230,700.00 元。
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
(2017)第 440ZC0321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2010024329200086110 186,795,200.00 - 已注销
限公司东莞石排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4050177740800000478 116,885,100.00 - 已注销
限公司东莞石排支行
花旗银行(中国)有 1752393814 31,550,400.00 - 已注销
限公司深圳分行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 940301230900008888 100,000,000.00 - 已注销
限公司东莞南城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2010024329200094735 - - 已注销
限公司东莞石排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1050174790800000383 - - 已注销
限公司泌阳支行
合计 435,230,700.00 -
二、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 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2017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变更部分实施方式的议案》;2017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
体与实施地点、变更部分实施方式的议案》。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为了更好安排生产经营计划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募投项目的生产能效,尽早实现募投项目对公司全体股东的经济价值与投资回报,公司在本次募投项目新建厂房修建完成之前,先行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募投项目部分生产及研发设备安置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庆电子”)、泌阳县铭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泌阳铭普”)的现有厂房中,并用募集资金投入相应比例的铺底流动资金,加快募投项目实施。
项目名称 变更前后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实施方式
变更前 铭庆电子 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 新建厂房
通信磁性元器件产 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 新建厂房、
品生产项目 变更后 铭庆电子 东莞市石排镇庙边王中九路 现有厂房
变更前 铭普光磁 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 新建厂房
通信光电部件产品 铭普光磁 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 新建厂房、
生产项目 变更后 东莞市石排镇庙边王中九路 现有厂房
泌阳铭普 泌阳县花园路西段南侧 现有厂房
变更前 铭普光磁 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 新建厂房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 新建厂房、
变更后 铭普光磁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中山园路、 现有厂房
东莞市石排镇庙边王中九路
四、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
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 通信磁性元器件产品生产项目 18,679.52 16,097.78 2,581.74
2 通信光电部件产品生产项目 11,688.51 11,010.79 677.72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155.04 2,976.64 178.4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
合计 43,523.07 40,085.21 3,437.86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原因说明:
1、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及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谨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商业谈判和技术优化等方式有效降低了设备投资成本,降低了项目总支出,形成了资金节余。
五、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 2017 年 10 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51,261,537.63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440ZA5277 号),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
根据上述鉴证报告及实际置换情况,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置换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总额 拟置换金额 已置换金额
1 通信磁性元器件产品生产项目 18,679.52 3,571.78 3,571.78
2 通信光电部件产品生产项目 11,688.51 730.68 730.68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155.04 823.69 823.69
合计 33,523.07 5,126.15 5,126.15
六、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
告附表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通信磁性元器件产品生产项目”和“通信光电部件产品生产项目”旨在提高公司通信磁性元器件、通信光电部件的生产能力,项目产出涉及产品品类较多且与原有业务一致,项目实施主体系原有业务主体。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未对客户订单、原材料及人工、费用等进行区分,前次募投项目的营业收入、成本和费用等无法精确独立核算,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前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募集资金效益指标,不涉及效益测算。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为了满足未来营运资金增长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七、 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八、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