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 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 楼)
二〇二四年四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刘洪涛 刘增勋 平丽洁
韦钢 秦熙 文珂
徐国君 陈华 李强
全体监事签字:
杨军 丁慧玲 范真
除董事外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张瑞 梁春红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目录
释义 ...... 1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2
三、本次发行概要...... 4
四、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11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17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19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19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0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意见 ...... 22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 23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2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25
一、备查文件...... 25
二、查阅地点...... 25
三、查阅时间...... 25
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英派斯/公司/本公司/上市公 指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发行人
太平洋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 指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
本报告/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发 指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
行情况报告书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公司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定价基准日 指 2024年 4 月 1日,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 指 13.89 元/股
发行数量 指 27,796,976 股
发行方案 指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发行方案
认购邀请书/《认购邀请书》 指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认购邀请书
缴款通知书 指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认购缴款通知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 年 10 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的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2023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金额做出了调整。
2023 年 10 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3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批复有效
期届满日,即延长至 2024 年 5 月 25日。
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8 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太平洋证券于 2024 年 4 月 3 日向 11 名发行对象发出了缴款通知
书。
截至 2024 年 4 月 10 日 12 时止,各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主承
销商指定的本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
2024 年 4 月 10 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太平洋证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
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 4 月 11 日出具的《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和信验字(2024)第 000010 号),
截至 2024 年 4月 10 日 12 时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保荐人(主承销
商)太平洋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英派斯本次发行的全部认购资金合
计人民币 386,099,996.64 元。其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27,796,976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89 元/股,认购资金金额 386,099,996.64 元。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 4月 12日出具的《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和信验
字(2024)第 000011 号),截至 2024 年 4 月 11 日止,英派斯已向特定投资者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796,976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6,099,996.64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4,716,981.13 元(不含税),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724,336.77 元,英派斯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9,658,678.74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27,796,976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351,861,702.74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三、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27,796,976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即 36,000,000股),且发行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4 年 4 月 1 日。本
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