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9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22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
司于 2020 年 9 月向面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20 万
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1.3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09,622,740.00 元,根据有关
规 定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18,695,909.40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890,926,830.6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XYZH/2020CDA40176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西鹏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西鹏越”)实际已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合计580,566,805.54 元。
3、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广西鹏越实际已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
集资金 906,944,490.13 元,其中本报告期内广西鹏越“20 万吨/年半水-二水湿法磷酸及精深加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 326,377,684.59 元,报告期末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 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召开了 2017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0 年,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修订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
修订,经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该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制度修订的议案,修订后的制度符合证监会及深交所现行相关规则。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施管理。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
金专户均已注销。
3、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根据募投项目不同用途分别同保荐机构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约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都得到有效履行。专项账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项账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广西鹏越于 2020 年 9 月 9 日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开立了
一般账户,2020 年 10 月 21 日,本公司、广西鹏越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至此,该账户纳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20 万吨/年半水-二水湿法磷酸及精深加工项目”尚在建设期。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4、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在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6、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报告期内取得的到期投资收益为 83.62 万元。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公开发行股份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不存在超募资金,也不存在使用等相关情况。
9、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10、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合计为 5,131.30 万元。截
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累计 10,328.16 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不适用。
2、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3、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37 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 1,16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00 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 11.60
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不含税金额 15,274,659.4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44,725,340.56 元(因发行费用中增值税进项税额 842,381.69 元未做进项税抵扣,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1,143,882,958.8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 情 况 已 经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XYZH/2021CDAA40144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596,490,847.15 元,
3、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741,366,137.53 元,其中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 144,875,290.38 元,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 409,606,778.14 元。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详见本公告前文所述相关内容。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施管理。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备注
23546001040019118 44,230,160.34
农行福泉市支行 23546001040019126 48,926,905.89
川恒股份 23546001040019134 0.00 已销户
23546001040019142 0.00
建行福泉支行 52050165603600000916 244,561,340.02
52050165603600000915 71,888,371.89
合计 409,606,778.14
3、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已根据募投项目不同用途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以下合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公司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约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都得到有效履行。专项账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项账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募投项目“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150 万 t/a 中低品位
磷矿综合利用选矿装置及配套设施”、“30 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项目”在 2022年 6 月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 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项目已完成部分建设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同时,因公司亦筹备在罗尾塘厂区建设“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 12 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其中亦包含了硫铁矿制酸装置。为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公司审慎研究后调整项目建设计划,将“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 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与“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 12 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中的硫铁矿制酸装置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