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确定的预留权益及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预留权益授予对象,根据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对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情况,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予以修订,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修订前章程 修订后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762.8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842.30
1
万元。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8,762.80万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8,842.30 万
2 均为普通股;公司可依法发行普通股和优先 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可依法发行普通股和
股。 优先股。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