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9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对象名单
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确定的预留权益授予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充分听取公示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 公 司 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 在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对象名单》,并于同日在公司网站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对象的姓名和
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期自 2020年 10 月 27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6 日止。公示期间可向
董事会秘书反馈意见,由董事会秘书报监事会审核。
2、截至 2020 年 11 月 6 日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
组织针对上述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已核查预留权益授予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返聘协议等,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对象符合
《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11 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