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2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4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 万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7.03 元/股,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281,270,300.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41,280,9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9,989,400.0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8 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 XYZH/2017CDA4029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及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于 2017 年 9 月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福泉市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2)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为 “年产 5
万吨肥料级聚磷酸铵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52)。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与开户银行、国海证券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签订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
(3)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为“收
购小坝磷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负债”,本次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贵州福
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麟矿业”),福麟矿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
内容详见《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2)。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福麟矿业于 2019 年 9 月 18 日与开户银行、国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085)。
(4)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
案。公司另行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担任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
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及福麟矿业于 2020 年 1 月 19 日与开户银行、国信证券分别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息:
序号 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状态
1 贵州川恒化工 中国农业银行 23546001040014002 年产 5 万吨肥料级 已注销【注】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聚磷酸铵项目
2 贵州福麟矿业 福泉市支行 23546001040015546 收购小坝磷矿采矿 已注销
有限公司 权及相关资产负债
注:“年产 5 万吨肥料级聚磷酸铵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详见本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4 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4)。
三、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 2019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收购小坝磷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负债”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麟矿业,福麟矿业根据公司有权机构审议决定,于 2019年 8 月 22 日与贵州省福泉磷矿有限公司签订了《小坝磷矿山矿业权及相关资产
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该协议于 2019 年 9 月 9 日取得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根据《转让协议》的约定,福麟矿业已于近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福麟矿业已完成支付剩余价款,《转让协议》双方均已履行完毕。“收购小坝磷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负债”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支付总额为 153,335,024.94 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总额为 1,832,575.06 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四、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因“收购小坝磷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负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23546001040015546)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减少管理成本且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继续使用,公司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完成,公司及福麟矿业与开户银行、国信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五、备查文件
1、《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销户及解约业务受理回执》。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