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 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将该提议案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湖南科力尔电机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湖南科力尔电机有限公司
按原帐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并由 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并由
第二条
湖南科力尔电机有限公司原股东以发起 湖南科力尔电机有限公司原股东以发起
方式设立;公司在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 方式设立;公司在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号为 91431100561723591P。 号为 91431100561723591P。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
第十一条 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
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收购公司的股份:
第二十四条 ……
……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股东权益所必需。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
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 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
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 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
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第二十六条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收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
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 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
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
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 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
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 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
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 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
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 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
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 益归本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
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 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
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除
第三十条 的其他情形除外。 外。
…… ……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 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 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
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 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
任。 带责任。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行使下列职权: 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二)审议批准符合第四十一条 (十二)审议批准符合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一条 规定条件的担保事项; 规定条件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 (十三)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
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包 (十四)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
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 生的金额在三千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
在三千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百分之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五以上的关联 五的关联交易;
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下列交易,可
外); 以向深交所豁免按照前述规定提交股东
(十五)审议公司发生的交易【包 大会审议:
括但不限于: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 1、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公
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 开拍卖或者挂牌的(不含邀标等受限方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 式),但招标、拍卖等难以形成公允价格
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 的除外;
包含在内)、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 2、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
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资 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包括受赠现
助、提供担保、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 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
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 3、关联交易定价由国家规定;
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 4、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
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 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相应
订许可协议以及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交 担保。
易,但是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下列交易,可
下列标准之一的事项: 以免于按照前述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 议,但符合本条第(十五)项规定的应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当审议的情形的除外: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 1、一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另一方公开
和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