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6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配售和网上定价方式,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900,000 股,其中新股发行 17,600,000 股,
老股转让 3,3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56 元,共计募集资金 30,905.60 万元,
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4,061.53 万元后,净
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6,844.07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320004 号)。
2、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041,666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9.20元,共计募集资金 499,999,987.2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9,999,999.74 元后
的募集资金为 489,999,987.46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到账。上述资金到
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
验〔2021〕7-70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6,844.07
项目投入 B1 23,557.9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420.07
结项项目利息补充流动资金 B3 971.25
项目投入 C1 1,094.67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9.68
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3 2,191.47
结项项目利息补充流动资金 C4 468.50
项目投入 D1=B1+C1+C3 26,844.0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439.75
结项项目利息补充流动资金 D3=B3+C4 1,439.7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差异 G=E-F
2、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8,829.6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5,296.96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31.93
置换预先已投入 C3 2,223.1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C3 7,520.11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31.93
项 目 序号 金额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41,541.4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6,541.44
差异 G=E-F 25,000.00
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异 25,000.00 万元系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
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4 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祁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祁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金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保荐与承销协议。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祁阳县罗口门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金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
格遵照履行。
2、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
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祁阳支行 43050171790800000318 已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祁阳支行 584670737143 已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金谷支行 755920176910601 已注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南支行 44250100018200000390 已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754969329994 已注销
合 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专户全部注销。
2、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