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0-052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元/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根据《回购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
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3 日、2020 年 5
月 7日、2020 年 6月 2日、2020 年 7 月 2 日、2020 年 8 月 4 日、2020年 9月 2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2020-028、2020-030、2020-032、2020-034、2020-042)。
截至 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 25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8%,最高成交价为 22.31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21.75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5,477,629.3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0-052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实际实施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已按既定方案完成回购。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1、基于对公司发展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之
一聂葆生先生分别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2020年 3月 23日通过集中竞价增持公
司 264,900股、7,900股,合计增持 272,800 股
2、除上述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四、回购股份用途及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方案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50,000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 年 4 月 24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8,312,387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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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