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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公告日期:2017-07-31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科力

尔”)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

会公告[2014]1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

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

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深圳市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 号,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

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

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

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

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报价剔除规则、弃购股份处

理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投资者在2017年8月8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8月8日(T日),其中,网下

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主承销商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

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

晚到早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

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

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

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于2017年8月10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

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

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8月1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

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

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 “十二、中止发行的安排”。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协

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请认真阅读本询价公告的

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

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

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

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

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发行的报价与申购。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电气机

械和器材制造业(代码:C38)”。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

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

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

险。

                                      重要提示

    1、科力尔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62号文

核准。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

“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科力尔”,股票代码为002892,该代码同

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与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兴业证券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

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

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电子平台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

通过电子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

9:30-15:00。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为2,200万股,包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以下简称“发

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以下简称“老股转让”)。其中,发行新

股数量不超过2,200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不超过330万股,且老股转让数量不超过

自愿设定12个月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

始发行数量为1,3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具体数量将在2017年8月8日(T-1日)《湖

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

告》”)中明确。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

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

品。于2017年8月1日(T-5日,周二)中午12:00前已在协会完成备案且符合主承

销商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投资者及其股票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初步询价。

    兴业证券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

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四、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相关

安排”。只有符合的本公告“四、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相关安排(一)参与网

下询价的投资者标准”中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

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

主承销商将在电子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

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

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和证明材料。

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

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5、2017年8月2日(T-4日,周三)至2017年8月3日(T-3日,周四)每日9:30-15:00

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报价时间。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

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并选择锁定期。参与

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电子平台统一申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询价包括两种锁定期安排:无锁定和自愿锁定12个月,锁定期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投资者在提交报价时必须

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选择其中一种锁定期安排。发行人将根据初步询价的结果

确定本次发行是否进行老股转让,当老股转让数量为零时,本次网下发行的股

份均为新股,如自愿承诺12个月限售期的投资者申报价格为有效报价的,其最

终获配的股份将有12个月的限售期,与未承诺12个月限售期的投资者相比无优

先获配权。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

素。

    公司优先发行新股以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需求。根据询价结果,若发行

新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总额,将进行老股转让。发行后,发行

新股和老股转让的股份数量之和应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按发售老股

330万股的上限,由持有公司股份满36个月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开发售申请的

股东聂葆生向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进行公开发售。老股转让情

况如下:

                                                                       单位:万股

       股东             本次发行前持股情况            预计发行后持股情况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老股东持股小计    6,600.0000      100.00%      6,270.0000      75.00%

拟发行社会公众股-               -             2,090.0000      25.00%

合计               6,600.0000      100.00%      8,360.0000      100.00%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费由发行人和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按照各自公开

发行或发售股份数量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进行分摊。本次发行的保荐

费、审计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由发行人承担。发行人将不会获得股东公开

发售股份所得资金。

    6、初步询价期间,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

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

为单位进行报价。每个配售对象填报的拟申购股数不得超过网下初始发行总量。

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