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9月17日发出通知,于2015年9月25 日下午14:00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
和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
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孙卫平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
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O票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
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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