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丁201 5年9月30口发出通知,于2015年10月16日10:00时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5名,代表股份
10309.142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99.5366%。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孙卫平主持,会议经过投票表决,
形成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09.1429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O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O%;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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