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将持有的深圳协同创新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同创新”或“目标公司”)10%股权以人民币 600 万元转让给姚彩虹(以下简称“甲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等。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协同创新 10%股权。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姚彩虹
身份证号码:4224281972********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姚彩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姚彩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姚彩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协同创新 10%股权。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协同创新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彩虹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和平社区兰金四路 19 号华瀚科技工业园3 号厂房 304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投资顾问、商务咨询、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信息咨询、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设备租赁、技术信息咨询及服务、技术成果转让及培训、企业孵化器管理、展览展示策划及会展服务、3D 打印技术及产品、3D 打印设计、材料、设备、工艺、软件、三维打印服务和应用平台及软件平台的研发及销售。国内贸易;增材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国内贸易代理;通用零部件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3D 打印基础材料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3D 打印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本次股权转让前后股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权转让前 股权转让后
股东
出资额 比例 出资额 比例
深圳协同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99.92 20.00% 599.92 20.00%
深圳协同创新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 514.32 17.14% 514.32 17.14%
限合伙)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57.28 28.58% 857.28 28.58%
深圳市光韵达增材制造研究院 42.72 1.42% 42.72 1.42%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00.00 20.00% 300.00 10.00%
深圳艾德莱特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355.76 11.86% 355.76 11.86%
伙)
广东星之球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30.00 1.00% 30.00 1.00%
姚彩虹 0 0 300.00 10.00%
合 计 3,000.00 100.00% 3,000.00 100.00%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512.03 5,755.91
负债总额 3,927.14 3,972.0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84.90 1,783.82
项 目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88.01 2,168.41
净利润 -198.95 -450.1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时,公司持有的协同创新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经查询,协同创新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是双方综合考虑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及标的公司发展前景、行
业未来趋势等综合因素,本着自愿、平等、公允、合法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确定。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姚彩虹
乙方: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深圳协同创新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上各签订主体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
(一)标的股权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目标公司 1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300 万元,已全部完成实缴,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受让标的股权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利、义务,丙方已致函确认除乙方外的其他在册股东同意放弃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乙方保证,其对标的股权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在标的股权上并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担保、优先权、第三人权益等担保权益,亦未通过合约等方式向第三方转让或授予优先购买权。
(二)股权转让
1、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600 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佰万元整)。
2、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上述股权转让价款:
(1)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向乙方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360 万元(大
写:人民币叁佰陆拾万元整);
(2)于 2024年 12 月 31 日前向乙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240万元(大
写: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整)。
3、在首期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完毕且在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各方应相互配
合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
4、本次股权转让所产生的税款,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税收征管要求,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5、自工商变更登记日起,甲方即持有标的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目标公司章程享有和承担标的股权项下的一切股东权利、利益、义务、风险与责任。自工商变更登记日起,乙方就标的股权不享有任何权利、利益亦不承担任何义务、责任与风险。
(三)特别确认
1、甲、丙方保证:
(1)甲方、丙方拥有签订本协议并保证本协议生效前已履行本协议项下一切义务所需的所有必要权利、批准或授权。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背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
(2)甲方保证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审批手续。
(3)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并确保股权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积极履行相关义务。
(5)丙方保证本协议生效前已取得签署本协议项下一切义务所需的所有必要权利、批准或授权,并积极协助甲方及乙方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审批手续。
2、乙方保证:
(1)本协议生效前已履行本协议项下一切义务所需的所有必要权利、批准或授权。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背乙方公司章程的规定。
(2)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审批手续,协助目标公司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乙方积极配合甲方、丙方申报各类政府项目,提供相关资料,完成项目工作内容。
(4)乙方保证本次股权转让后仍然应遵守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履行和承担股东权利与义务,支持目标公司的经营与发展。
(5)乙方保证积极履行股东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为目标公司产品宣传、产业及资本资源嫁接、出席相关活动等。
3、各方保证:
各方均对联合申报资助性项目工作中接触到涉及对方经营决策、商业及技术秘密等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因未尽本条上述保密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四)违约责任
1、各方应当本着诚实信用之原则,及时、全面履行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承诺、保证。倘若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保证或承诺,或一方根据本协议规定所作的保证、约定及承诺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利息、罚款、因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诉讼费、保全及担保费、律师费、交通费等)。
2、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或承诺或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对方有权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而且不履约的一方须赔偿对方因不履行本协议而引致对方的直接和其他可预见的经济损失。
3、因不可抗力(包括对本次股权转让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导致本次股权转让无法完成的,任何一方有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