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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86 深市 沃特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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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特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9

沃特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满足保本要
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4 亿元(含 4 亿元)的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的自有资金(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
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充分盘活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资产运行效率,增加存量资金收益。

    2、投资金额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
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满
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

    4、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具体业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金融市场影响,不排除未来相关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的自有资金(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4 亿元(含 4 亿元,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的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有利于公司增加收益,提高资产使用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 亿元(含 4 亿元,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保荐机构意见

    沃特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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