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17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25 号)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 1,960.8 万股,不涉及老股转让,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3.24 元(人民币元,下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259,609,9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0,077,677.3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29,532,242.62 元。前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
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170003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2017 年 7 月 28 日,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
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账号:761469183006)收到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账号:749769107591)转入的募集资金 229,532,242.62 元。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账号:749769107591)已于 2017 年 8 月7 日注销。以下所指募集资金专户均为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账号:761469183006)。
根据公司 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经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对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合计变更金额 7,753.22 万元。2019 年 11 月 20 日,深
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圳滨河支行,账号:443066443013000573103)收到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账号:761469183006)转入的募集资金 77,532,242.62 元。
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
分行,账号:761469183006)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注
销。
2、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68 号)核准,沃特股份于 2020 年 9 月向
1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14,441,297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7,999,752.63 元,扣除发行费用 10,382,554.51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7,617,198.12 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喜验字[2020]第 00119 号《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以下简称《验资报告》)。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使用非公开募集资金 243,400,000.00 元向重庆沃特智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智成”)增资用于实施特种工程塑料聚酰胺 10,000 吨/年、特种工程塑料聚砜 10,000 吨/年项目(一、二期),并使用募集资金 10,421.72万元用于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20 年 10 月 22 日,沃特智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
圳滨河支行,账号:443066443013002518402)收到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圳滨河支行,账号:443066443013002444777)转入的募集资金 243,400,000.00 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2017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61469183006 229,532,242.62 - 已销户
深圳市分行
交通银行深圳滨河支行 443066443013 77,532,242.62 - 已销户
000573103
鉴于公司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新材料项目”、“总部基地项目”、“支付德清科赛 51%股权部分收购价款”所涉募集资金投资已经
支付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仅节余 0.72 万元,该节余
资金为累计利息收入。为了更好地发挥资金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0.72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
行深圳滨河支行,账号:443066443013000573103)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注销。
2、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交通银行深圳滨河支行 44306644301300 349,999,752.63 1,435,263.36 活期存款
2444777 (注)
交通银行深圳滨河支行 44306644301300 243,400,000.00 0.55 活期存款
2518402
注:交通银行深圳滨河支行 443066443013002444777 专户的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主要为暂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剩余 143.53
万元,将用于项目建设。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2017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1,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2。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2017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随着公司下游汽车、家电等行业增速放缓,市场情况产生了较大的变化。根
据公司 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并经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合计变更金额 7,753.22 万元。变更后募集资金剩余 3,736.91 万
元(截至 2019 年 10 月 24 日)仍用于原“江苏沃特新材料项目”。具体变更情况
如下:
公司拟在深圳市南山区留仙洞区域建设总部基地项目,用于承担公司总部办公、研发中心、产业服务平台、形象展示等职能,上述投资事项已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江苏沃特新材料项目”截至 2019 年 10 月 24 日募集
资金账户中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5,713.22 万元变更用于“总部基地项目”。
公司与浙江科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科赛”)的控股股东邱
剑锷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 5,100 万元
收购邱剑锷持有的浙江科赛 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浙江科赛
51%的股权。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江苏沃特新材料项目”截至 2019 年 10 月 24 日
募集资金账户中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2,040 万元变更用于“支付德清科赛 51%股权部分收购价款”。
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主要系募集
资金产生的理财及存款利息收入投入项目建设所致。公司 2017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及说明详见本报告附表 1-1,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及说明详见本报告附表 1-2。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的情
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具体如下:
1、2017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总额为 7,562.73 万元。
上述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在募投资金到账之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核字[2017]48170007 号《关于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验证。
2、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沃特智成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总额为 2,258.80 万元。
上述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在募投资金到账之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业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专审字[2020]第 01516 号《关于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