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 7 栋 B 座 31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宪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刘则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具体情况和独立董事的
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1-077)和《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刘则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和独立董事的
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2021 年股权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锁定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股票期权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2)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刘则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