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4 证券简称:凌霄泵业 公告编号:2018-74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8年6月14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且实施时间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7,4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7.2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
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77,47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23,952,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7月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7月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7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7月2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转增股
项目
本次转增股本 本(股)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一、限售条件 58,100,000 75.00 34,860,000 92,960,000 75.00
流通股(或非
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 19,370,000 25.00 11,622,000 30,992,000 25.00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77,470,000 100.00 46,482,000 123,952,000 100.00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23,952,000股摊薄计算,2017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52元。
九、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春江大道117号
咨询联系人:邱燕妃
咨询电话:0662-7707236
传真电话:0662-7707233
十、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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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