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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2

金龙羽: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882        股票简称:金龙羽            编号:2023-020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定期)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
华路 28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应参加会议人数 9 人,实际参加会议 9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 1 名。因在
外地出差原因,独立董事彭松先生委托独立董事丁海芳女士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列席会议人员有公司监事 3 人、高级管理人员 4 人,会议由董事长郑有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详 见 同 日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三)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已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之规定编制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
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22 年度公
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21,867,282.82 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6,832,852.05 元。公司合并报表 2022 年度净利润加上调整后的年
初未分配利润 701,896,310.75 元,减去 2022 年已实施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股利 86,580,000 元及本期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0 元,2022 年合并报表可供分配
利润为 837,183,593.57 元;母公司 2022 年度净利润加上调整后的年初未分
配利润 293,333,539.58 元,减去 2022 年已实施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股利
86,580,000 元及本期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0 元,2022 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99,920,687.53 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
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拟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32,900,000 股为
基数,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税),共拟派发现金股利 86,58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
意见、《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须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进行审计。为保证审计的顺利进行,公司决定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审
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88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7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8
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事前认
可 、 独 立 意 见 详 见 同 日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强盈利能力,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合作机构等),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由于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出现短期的自有资金闲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单日最高不超过40,000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
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大宗商品铜材,近年来大宗商品波动加剧,为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25,000 万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签订(或逐笔签订)铜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意见、《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考虑到公司部分综合授信额度已到期或即将到期,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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