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19-045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夏斓先生、陆枝才先生、冯波先生、李四喜先生、周勇华先 生、吉杏丹女士、熊忠红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夏斓先生、陆枝才先生、冯波先生、李四喜先生、周勇华先生、吉杏
丹女士、熊忠红女士《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9%)的股东夏斓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231%);持有公司股份 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9%)的
股东陆枝才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31%);
持有公司股份 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9%)的股东吉杏丹计划在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 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31%);持有公司股份 4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 0.09%)的股东熊忠红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0231%);持有公司股份 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9%)的股东
冯波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31%);持有公
司股份 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9%)的股东李四喜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
过 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31%);持有公司股份 40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 0.09%)的股东周勇华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231%)。(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
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持股情况如
下:
截至本公 占公司 拟 减 持 股
拟减持股份占其持
股东姓名 公司任职情况 告日持股 总股本 份 数 量 有公司股份的比例
数(股) 比例 (股)
夏斓 董事、副总经 400,000 0.09% 100,000 25%
理、董事会秘书
陆枝才 董事、副总经理 400,000 0.09% 100,000 25%
吉杏丹 财务总监 400,000 0.09% 100,000 25%
熊忠红 副总经理 400,000 0.09% 100,000 25%
冯波 副总经理 400,000 0.09% 100,000 25%
李四喜 董事 400,000 0.09% 100,000 25%
周勇华 总工程师 400,000 0.09% 100,000 2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本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的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
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实施(减持期间将遵守窗口期限制买卖股票等相关规定)。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持有公司股份 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9%)的股东夏斓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231%);持有公司股份 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9%)的股东陆
枝才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31%);
持有公司股份 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9%)的股东吉杏丹计划在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31%);持有公司股份
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9%)的股东熊忠红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
超过 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31%);持有公司股份 4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 0.09%)的股东冯波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231%);持有公司股份 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9%)
的股东李四喜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
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31%);持有公司股份 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9%)的股东周勇
华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31%)。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
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按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夏斓、陆枝才、冯波、李四喜、周勇华、吉杏丹、熊忠红遵守法定规定: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未发现夏斓、陆枝才、冯波、李四喜、周勇华、吉杏丹、熊忠红违反上述承诺或规定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夏斓、陆枝才、冯波、李四喜、周勇华、吉杏丹、熊忠红 7 人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本次解除限售后,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 75%股份将继续锁定。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