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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81 深市 美格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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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美格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81            证券简称:美格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4
              美 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兆格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32,00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25%)的股东深圳市兆格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兆格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780万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2.99%(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
  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本减持计划中,兆格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收到兆格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深圳市兆格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上市之前设立的
  员工持股平台。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兆格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32,00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2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80万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99%(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大宗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同时需遵守窗口期相关规定。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兆格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本公司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第一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 90%,两年内累计转让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100%。

    本合伙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
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合伙企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本合伙企业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六个月;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若本合伙企业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将披露减持进展情况。若本合伙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将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本合伙企业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将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若本合伙企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合伙企业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本合伙企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

    本合伙企业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合伙企业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本合伙企业在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大股东减持的规定,并将继续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

    持有深圳市兆格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股权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在任职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第一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 90%,两年内累计转让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100%。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即 2017 年 12 月 21 日,如该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此日期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减持股份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本人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六个月;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若本人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将披露减持进展情况。若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本人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将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意向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兆格投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兆格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兆格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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