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1 证券简称:美格智能 公告编号:2021-070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提前届满暨回购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2
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2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于2021
年2月4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
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
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
不超过26.0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
购提前届满暨回购实施完毕的议案》,鉴于:1、公司回购金额已超出本次回购方
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2、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因此董事
会同意回购股份实施期限提前届满,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现将公司本次
股份回购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于2021年2
月4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并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了《关于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于2021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
告》,于2021年3月1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司后
续分别于2021年4月6日、2021年5月8日、2021年6月2日、2021年7月3日披露了《关
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截至2021年8月2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63,2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3%;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9.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14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41,992,783.3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实施回购期限、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最终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金额的上限,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计划体现了管理层对公司长期价值的信心,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除公司监事会主席宁欢先生因看好公司未来发展于2021年6月15日增持公司股份1200股以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在回购过程中,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2月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12,127,759股的25%,即3,031,939股,但每五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一百万股的除外。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符合前述规定。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六、其他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回购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