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8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租赁合同的议案》。深圳医学科学院(筹)(以下简称深圳医科院)意向租赁卫光生命科学园相关场地,经双方友好协商,拟签订相关《房屋租赁合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深圳医科院因科学研究等需要,拟租赁卫光生命科学园场地共计42,425.01㎡,租赁期为10年,租金总额约为81,015万元。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深圳医学科学院(筹)
举办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0MB2D56966L
住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光明生命科学园A栋17层
法定代表人:孙美华
开办资金:300万元人民币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深圳医学科学院的各项筹备及项目推进工作。
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经查询,深圳医科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出租方(甲方):深圳市卫光生命科学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承租方(乙方):深圳医学科学院(筹)
2.租赁场地概况
拟出租场地坐落于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卫光生命科学园内,包含一期和二期部分场地,出租面积共计42,425.01㎡(其中一期19,663.65㎡,二期22,761.36㎡。按测绘报告的测绘面积加部分公摊面积为准,非整层租用,则面积以实际使用面积分摊计算)。
3.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赁期限10年,自甲方将物业交付给乙方之日(双方暂约定为2023年11月01日)起计算租赁起始时间,租金总额约为81,015万元。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须在政府相关预算资金下达后,收到甲方开具的同等金额真实有效的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之内(含本数)缴清当月的租金。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涉及的租赁价格按现行市场租金水平协商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租赁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深圳医科院是一家集实体研究、教育交流、创新孵化、政策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科研机构,也是致力于打造集医学前沿科学研究、科技资源管理、临床转化等为一体的战略科研机构,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重点任务之一。本次租赁合同的签订,能有效保障深圳医科院的科研场地需求,为双方在相关领域的合作打下基础。
六、备查文件
租赁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