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760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 2,700 万股,共募集资金 67,797.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5,501.30 万元后,净募集资
金共计人民币 62,295.70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6 月 8 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30006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情况
2017 年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8,014.60 万元,2017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募集资金累计账户利息(扣除
手续费)93.03 万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6,374.13 万元。
2018 年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5,747.50 万元,2018
年 8 月 1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募集资金累计账户利息(扣除手续费)265.96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6,814.16 万元。
2019 年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8,772.30 万元,2019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募集资金累计账户利息(扣除手续费)313.48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5,836.88 万元。
2020 年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2,688.37 万元,2020
年 7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为 354.82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3,962.15 万元。
2021 年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4,658.59 万元,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为 411.67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4,048.78 万元。
3.募集资金 2022 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已将 2021 年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4,000 万元归还至相
应募集资金账户。
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均已全部实施
完毕,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后的结余资金为 8,113.68 万元(含利息收入 476.57 万元),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7 年 7 月
分别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 4 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开户银行、原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情况如下:
序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资金本期
号 项目 (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万
元)
特异性免疫球蛋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1 及凝血因子类产品 24,063.25 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767969030319 已销户
产业化项目
2 单采血浆站改扩建 5,235.7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41031900040027132 已销户
项目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 工程技术研究开发 14,496.7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0301012700219488 已销户
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深圳分行
4 偿还银行贷款 18,500.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15000088580229 已销户
公司深圳分行
合 计 62,295.70 - - -
2017 年 7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实施募集资金投资单采血浆站改扩建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5,235.73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德保光明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保)、田阳光明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阳)、平果光明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果)、隆安光明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安)、钟山光明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钟山)、罗定市卫光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定)进行增资并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光明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德保、田阳、平果、隆安、钟山、罗定及农行光明支行、平安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已全
部注销,情况如下:
实施 增资 募集资金 资金期末
序号 主体 项目 金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万元) (万元)
1 平果 业务用房改扩建 1,200.00 农行光明支行 41031900040027744 已销户
2 隆安 单采血浆站改扩建 1,050.17 农行光明支行 41031900040027736 已销户
3 田阳 单采血浆站新建 996.08 农行光明支行 41031900040027819 已销户
4 德保 改扩建 717.48 农行光明支行 41031900040027850 已销户
5 钟山 采浆业务楼 972.00 农行光明支行 41031900040027710 已销户
6 罗定 装修改造 300.00 农行光明支行 41031900040027728 已销户
合 计 5,235.73 - - -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募集资金运用承诺,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 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