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760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 2,700 万股,共募集资金 67,797.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5,501.30 万元后,净募集
资金共计人民币 62,295.70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6 月 8 日到位,业经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30006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情况
2017 年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8,014.60 万
元,2017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募集资金累计账户
利息(扣除手续费)93.03 万元。截至 2017 年 12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6,374.13
万元。
2018 年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45,747.50 万元,
2018 年 8 月 1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募集资金累计账户利息(扣除手续费)265.96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6,814.16 万元。
2019 年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48,772.30 万元,2019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募集资金累计账户利息(扣除手续费)313.48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5,836.88 万元。
2020 年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52,688.37 万元,2020
年 7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为 354.82 万元。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3,962.15 万元。
3、募集资金 2021 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2021 年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54,658.59 万元,
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项目 18,646.79 万元,从
2017 年 6 月 8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使用募集资金 36,011.80 万元;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 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为 411.67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4,048.78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卫光生物 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7 年 7 月
分别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 4 个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 安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账号 资金本期余
(万元) 开户银行 额(万元)
1 特异性免疫球蛋白及凝血 24,063.2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67969030319 1,878.48
因子类产品产业化项目 司深圳龙华支行
2 单采血浆站改扩建项目 5,235.7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41031900040027132 2.80
限公司深圳分行
3 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 14,496.7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301012700219488 2,159.07
设项目 司深圳分行
4 偿还银行贷款 18,500.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15000088580229 0.003
司深圳分行
合 计 62,295.70 - - 4,040.353
2017 年 7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实施募集资金投资单采血浆站改扩建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5,235.73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德保光明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
保”)、田阳光明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阳”)、平果光明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果”)、隆安光明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安”)、钟山光明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钟山”)、罗定市卫光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定”)进行增资并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光明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德保、田阳、平果、隆安、钟山、罗定及农行光明支行、平安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情况如下:
序号 实施主 项目 增资金额 募集资金开户银 银行账号 资金期末余
体 (万元) 行 额(万元)
1 平果 业务用房改扩建 1,200.00 农行光明支行 41031900040027744 5.30
2 隆安 单采血浆站改扩建 1,050.17 农行光明支行 41031900040027736 1.12
3 田阳 单采血浆站新建 996.08 农行光明支行 41031900040027819 1.50
4 德保 改扩建 717.48 农行光明支行 41031900040027850 0.005
5 钟山 采浆业务楼 972.00 农行光明支行 41031900040027710 0.50
6 罗定 装修改造 300.00 农行光明支行 41031900040027728 0.002
合 计 5,235.73 - - 8.427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1 年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三、2021 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募集资金运用承诺,具体
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 7 月 3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0 年 8 月 27 日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单采血浆站改扩建项目”中的钟山浆站项目募集资金 972.00 万元,募集资金已
使用 255.79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723.54 万
元(含利息)。由于钟山浆站项目所在地钟山县钟山镇龟石南路 31 号被政府征地,公司拟变更实施原募投方案,并将原钟山浆站搬迁至钟山县钟山镇快速环道程石村段东西侧重建,同时扩大浆站业务楼面积,引进先进的采浆及检测设备并增加污水处理系统等措施。公司将募投项目“单采血浆站改扩建项目”中的钟山浆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723.54 万元(含利息)全部变更为新建钟山浆站的建设投入。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21 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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