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长 缆电工科技股份有 限公 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公司 2023 年 04 月 07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的总股本 193,107,6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0000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 28,966,146.00 元人民币。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本次实施的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为了保证权益分配方案的正常实施,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承诺公司股本保持不变。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的总股本193,107,6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05 月 0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05 月 0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05 月 0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05 月 0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493 俞正元
2 08*****667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
3 08*****178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04 月 24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05 月 0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长沙市高新开发区麓谷工业园桐梓坡西路 223 号
咨询联系人:黄平、刘丽红
咨询邮箱:cldg@csdlfj.com.cn
咨询电话:0731-85262635
传真电话:0731-8557015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4 月 26 日